交警部门调解工作的总结
湖口刑事律师
2025-05-11
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公正地处理交通事故,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现场调查、记录证据,并听取各方陈述。在调解过程中,交警应当确保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并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若调解不成,则应依法制作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并指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此外,交警部门还需注意及时性和公正性,避免延误或偏见,确保每一方都能在合法框架内得到妥善处理。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当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当立即停止车辆,保护现场,不得离开现场。交警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措施以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进行调查和处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解释,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证据,并记录下相关情况。根据该办法第十四条,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有异议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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