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鉴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是多久
湖口刑事律师
2025-06-10
(一)对于涉及精神病鉴定的案件,侦查机关应及时启动鉴定程序,避免不必要的拖延,在鉴定期间可继续进行其他与案件相关且不受鉴定影响的调查工作。
(二)若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要做好证据收集和记录,自发现之日起依法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三)当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时,积极开展身份调查工作,同时不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时,此期间不纳入办案期限,也没有专门针对精神病鉴定设置的固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时长。
2.侦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从发现日起重新算侦查羁押期限。
3.若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应调查身份,羁押期限从查清身份日起算,但侦查取证不能停。
4.精神病鉴定期间不算羁押期限,鉴定完后按正常办案流程和各诉讼阶段规定的羁押期限执行。✫✫✫✫✫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无固定时长针对精神病鉴定设置,案件依不同诉讼阶段规定的羁押期限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侦查期间,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算,但不停止侦查取证。而对于精神病鉴定,鉴定期间不纳入羁押期限。待鉴定完成,案件会按正常办案流程推进,根据不同诉讼阶段的羁押期限规定执行。这一规定保障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既确保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准确处理,又保证了诉讼效率。如果大家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想进一步了解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处理方式,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且无固定时长专门针对此鉴定设置重新计算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有不同情形,如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日起重新计算;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身份之日起算,同时不停止侦查取证。
2.对于精神病鉴定,鉴定期不计入羁押期限,鉴定完成后案件按正常办案流程,根据不同诉讼阶段规定的羁押期限执行。
3.建议司法机关在处理涉及精神病鉴定案件时,明确告知当事人及家属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其知情权。同时加快鉴定流程,避免不必要拖延。对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加强身份调查力度,确保侦查工作高效进行。✫✫✫✫✫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时,该鉴定期间不会计入办案期限,且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并非专门针对精神病鉴定设定固定时长。
(2)侦查期间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从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3)当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时,要对其身份展开调查,侦查羁押期限从查清身份之日起算,但不能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4)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羁押期限,鉴定完成后,案件按正常办案流程推进,依照不同诉讼阶段规定的羁押期限执行。
提醒:案件中涉及精神病鉴定、发现新罪行或身份不明等情况较为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二)若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要做好证据收集和记录,自发现之日起依法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三)当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时,积极开展身份调查工作,同时不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时,此期间不纳入办案期限,也没有专门针对精神病鉴定设置的固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时长。
2.侦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从发现日起重新算侦查羁押期限。
3.若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应调查身份,羁押期限从查清身份日起算,但侦查取证不能停。
4.精神病鉴定期间不算羁押期限,鉴定完后按正常办案流程和各诉讼阶段规定的羁押期限执行。✫✫✫✫✫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无固定时长针对精神病鉴定设置,案件依不同诉讼阶段规定的羁押期限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侦查期间,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算,但不停止侦查取证。而对于精神病鉴定,鉴定期间不纳入羁押期限。待鉴定完成,案件会按正常办案流程推进,根据不同诉讼阶段的羁押期限规定执行。这一规定保障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既确保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准确处理,又保证了诉讼效率。如果大家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想进一步了解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处理方式,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且无固定时长专门针对此鉴定设置重新计算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有不同情形,如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日起重新计算;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身份之日起算,同时不停止侦查取证。
2.对于精神病鉴定,鉴定期不计入羁押期限,鉴定完成后案件按正常办案流程,根据不同诉讼阶段规定的羁押期限执行。
3.建议司法机关在处理涉及精神病鉴定案件时,明确告知当事人及家属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其知情权。同时加快鉴定流程,避免不必要拖延。对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加强身份调查力度,确保侦查工作高效进行。✫✫✫✫✫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时,该鉴定期间不会计入办案期限,且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并非专门针对精神病鉴定设定固定时长。
(2)侦查期间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从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3)当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时,要对其身份展开调查,侦查羁押期限从查清身份之日起算,但不能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4)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羁押期限,鉴定完成后,案件按正常办案流程推进,依照不同诉讼阶段规定的羁押期限执行。
提醒:案件中涉及精神病鉴定、发现新罪行或身份不明等情况较为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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